关于正式启用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通知

2019年11月15日   点击人次: 15348    作者:就业管理

关于正式启用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通知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黑教毕函[2019]43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当前就业工作实际,现将落实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应用的相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明确当前我校省级就业平台和校就业信息网承载功能

发布就业招聘类信息(含宣讲会、双选会)以校就业信息网为主,平台为辅,同步发布。个性化功能模块如就业在线辅导预约、就业简报等省级就业平台不能设置的,只安排在校就业信息网发布。

我校省级就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使用除上述范围外,根据平台功能开发和教育厅对于平台使用的要求,从2020届毕业生开始,面向毕业生的就业业务一律在平台上在线完成,包括:生源核对、就业推荐表打印、就业协议书签订、其他去向登记,毕业生派遣、就业信息核查等工作都将通过省就业创业平台完成。

我校省级就业平台网址:

http://www.hljbys.org.cn/school/index?mark=hrbfu或

登录黑龙江省就业创业平台http://www.hljbys.org.cn/,点击右上部“高校分站”,点选哈尔滨金融学院。

学校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jrxy.bysjy.com.cn/或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hrbfu.edu.cn/,点击右上部“招生就业”,点选就业网。

二、当前我校省级就业平台注册、微信绑定情况

目前我校还有一半的学生(除新生外)尚未按要求完成注册、绑定事宜,请各位辅导员高度重视,务必在11月2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因未按时完成注册及微信绑定影响就业工作,一切后果自负。未有效完成平台注册和微信绑定的学生名单见附件。

三、2020届毕业生使用平台开展线上业务说明

自即日起,各项就业手续办理一律在平台完成后,再进行系、校签章环节。签订就业协议书、升学、出国出境等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均须在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材料上传、鉴证审核环节,以列入学校就业派遣方案。因未及时上传信息而影响毕业派遣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1.关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需补办就业推荐表,登录平台后点选“推荐表注册”,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盖章后生效。从明年开始不再统一印发就业推荐表。

2.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就业协议书遗失或损毁

邀请拟签约用人单位注册省级就业创业平台http://www.hljbys.org.cn/,然后通过“签约中心”走网上签约流程,双方完成网签,自动生成电子版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下载打印,完成各签字、签章,再上传至签约中心等待学校鉴证审核,审核通过则此次签约完成;也可在“签约中心”的“线下签约”版块依次完整填写签约信息,确认无误后自动生成电子版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下载打印,完成各签字、签章后上传至签约中心,等待学校鉴证审核,通过后则此次签约完成。

相关版块使用:毕业生见《附件2.学生用户使用方法》,用人单位见《附件3.用人单位登录及入驻流程》、《附件4.用人单位使用方法》。

2)就业协议书解约

通过线上签约的按“线上解约”流程办理,“线下签约”的按“线下解约”流程办理。详见相应使用手册。

3)使用学校下发的就业协议书签约的

必须在“签约中心”的“线下签约”版块准确完整录入签约信息,上传协议书图片,学校鉴证审核通过后签约完成。升学、出国出境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通过“其他去向登记”填报信息。

(4)学校集中鉴证审核安排

学校网上鉴证审核、现场签章的时间集中安排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0:00。凡需校、系两级就业管理部门签章的材料,须先完成系内审核、签章后再至教学综合楼145办理。

 

 

 

 

                            哈尔滨金融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11月15日